最近一则新闻刷爆朋友圈。上海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将上海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从单边各7%下调至单边各5-7%。
作为唯恐提下不乱的作者,在朋友圈里转发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上的这则新闻的同时,附加了一条评论:
发出去一歇歇,就有小伙伴微信里呼唤,是不是房贷免税政策落地了啊?我纳闷,没啊,那个个人所得税的税改方案不是最后没有上会吗,子弹还要再飞一会儿呢?再转念一想,原来如此。
于是,有了今天的话题。
那三句评论,评论到底是什么意思?而这次公积金下调费率,到底是对谁是值得高兴的?
上海实际上在今年年初时进行过一次公积金费率调整的安排的。彼时,上海发布通知,将公积金单边各7%的缴存比例调整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调整至单边各5%或各6%。但是当仔细比对政策,则会发现,这个单边下调基本就是看看罢了的事情。要求实在严格,如果企业都符合了这样的条件,基本上就是该考虑什么时候发全员最后一次工资了。至于那些合格小微企业,能认真缴纳社保已经很不错了。
而这次的调整,有着本质的差异。
2018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单位可以在各5%至7%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规定不变。
关于调整2018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补充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6号)
从“附条件调整”变为“完全自主”安排
公积金政策调整的策略发生如此大的变化,还是由于今年年初,国家住建部出台了一个《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的文件。根据该文件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在上海,上限是7%
上海 恰好每年7月公积金基数,6月底发文作政策调整,正当其时。而原本设置的,“将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到5%”的政策安排,被援引到企业“将公积金缴存额降低到5%以下”上,小微企业的“优待”也很不意外的被拿走了。所以,5%以下,真的还是别去想了。
然而,公积金费率调整,和社保费率调整有着本质的差异。尤其是对于劳动者待遇影响层面上。
首先,公积金费率调整将直接影响员工公积金账户的缴存余额的累计速度。
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在缴费方面有很多相像之处。都是基数强制、比例强制(现在是区间强制),企业和个人各自负担的缴费策略。但是,如果对社会保险账户进行拆解,你会发现,社会保险账户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有个人账户安排,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基本都来自于员工的个人缴费部分。说到底,就是个专款专用储蓄账户。企业所缴存的部分,绝大多数都归集到了社会统筹部分,和个人的未来账户收益 没有本质联系。
比如,上海的养老保险的领取规则是:
个人账户/139 + 当年社平工资20%
员工的缴付影响的只有个人账户的1/139的金额会有多少罢了。
公积金,则完全不同。
公积金不是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虽然是法定强制安排,但根据员工工资标准所测算出的公积金缴存额的100%计入员工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中。
至于公积金贷款的性质……银行在最早期的放贷行为不也是拿储户资金做的再筹划吗?
我国现有公积金缴存机制是员工和公司按照员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的,相同的百分比缴存的。因此,我们每个人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是“员工一半、企业一半”地建立起来的。
而这个账户中所有金额,都可以用于未来劳动者购买商业性住宅、租赁住房所用。撇开记账利息不谈,收益妥妥的100%
简而言之,员工每个月从工资账户中扣减了500元缴存公积金账户,则将意味着公司也在员工的个人账户中存入了500元。这个账户里的资金余额则是1,000元,均归属于员工本人。
今天,如果企业可以将住房公积金费率从7%下调到5%,则意味着,当然,员工的缴存义务从7%可以下调到5%,但与此同时,公司的缴存额也相应地从7%下调到5%。账户余额实打实由于员工缴存额减少2%,而事实上减少了4%。
虽然,由于存入了公积金账户,这笔资金的使用自由度会受到影响。但是当一个员工真实的买房或租房时,1,000元的支付成本本可以是500元个人+500元企业来实现的,现在,则会变成
400元个人缴存额+400元企业缴存额+100元原缴存现金+100元个人额外现金的支付安排。
现在不是都喜欢把公司七七八八的福利都通过现金计价的方式告诉员工,这是你的“全面薪酬”吗?如果用这个口径,员工全面薪酬收入将由于员工缴存额下降2%,而导致总额下降2%
其次,公积金缴存额实际上时税前列支的。所以当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降,多余的2%将被纳入应纳税所得额合并计税。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员工依法参缴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在税前列支的。这也就意味着,
如果一个员工收入为10K/月,个人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参缴金额则为1,050元/月和700元/月。扣减之后,当月应纳税所得额=8,250元/月。
税后收入:7,855元
由于公积金具有全额返还的属性,再加上其100%的收益加成,在所谓的“全面薪酬”口径下的税后收入则为:7,855元(现金)+1,400元(公积金余额)=9,255元。
当这个费率降低到5%,则意味着,其个人公积金的缴存额变为500元,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为8,450元。录得税后收入:8,015元。套用全面薪酬的计算套路,则为:8,015+1,000=9,015元。
如果不考虑员工少缴2%(200元)所带来的企业少付200元的利益减损,两相比较,员工还将多承担纳税义务40元。
蚊子腿也是肉(捂脸)
由此,引申出最后一个问题。
企业要不要把缴存比例下调到5%?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当没有选择,大家就都接受了世间命运的残酷,甚至能够在这样的体系下找到幸福的锚点。但是当选择的大门打开,很多事情就不那么简单了。
在我们国家的隔壁,不就是有个鲜活的栗子吗?即便不看隔壁,时钟往倒转40年,那些记忆还尚未泛黄。
由于这次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从单一比例调整为区间比例,摇摆要把比例下调到5%则将是企业一道送分命题。
单纯从企业成本角度考量,这件事情太简单了。一个人2%啊,对于大多数工资不超过21K的企业来说,这是直接省出全额工会费的节奏。上海地区的社保,用了5年,将社保缴存比例下降了5%,公积金一调就是2%,何乐不为?
但是,真的不考虑员工的感受吗?
凡是买了房安心还房贷的都很清楚,公积金账户可以按月冲缴房屋按揭贷款。如果每月有10K的房贷,公积金缴存额为7K(员工企业各3.5K),当公积金缴存’额下调到单边各2.5K,则意味着员工要从工资收入中多拿出2K来进行现金还贷。这2K里,至少被分成了3部分。
原进入公积金账户现进入员工现金账户金额
因进入个人账户而额外产生的税务负担
因降率未入公积金账户的企业原缴存金额
2和3,都将是额外开支。
收支纪律再好的员工,最多守住1,2和3都是必须填补的额外支出负担。再加上还有那么多“虽然不抽烟但最终也没把烟钱攒成法拉利”的人啊,估计他们连1都守不住。
听,是谁在哭泣?
虽然对于企业而言,福利不像工资被赋予了法律强制性,但“期待”这个东西的存在,也逼迫着企业的福利筹划“只能优化不能减损”。今天,当公积金的7%不再是那条不得不面对的缴存红线,企业如果真的要将比例下调到5%,那额外的2%该用什么样的形式返还给员工,相信大多数员工心中已经默默举起了那竿秤了。
一切照旧?可能是一个比较现实的选项。
而劳动者找工作时,衡量企业福利待遇的标杆,又将多一个了:
“候选人,你还有什么问题?”
“你们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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